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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整理2013上海闵行区(小升初、幼升小)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学校招收入学工作实施细则,2014上海小升初、上海幼升小参照: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3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入学工作的实行意见》(沪教委恩〔2013〕22号)和《2013年闵行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入学工作实行意见》文件精神,融合本区目前义务教育的实际情况,制订2013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入学工作实施细则:一、入学规定与办法(一)公办(小学、初中)学校公办学校不应按照教育局确认的 免试就近入学 原则和招收政策展开招收。各学校必需按照规定的招收范围和招收计划,决定好适龄儿童和少年入学(小学新生的入学年龄为2006年9月1日 2007年8月31日)。
任何学校不得拒绝接受接管具备拒绝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于。听力残疾或视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到适当的特殊教育学校甄选就读于。(二)民办(小学、初中)学校民办学校必需继续执行市、区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入学工作的政策和规定,按 免试入学 的原则,依据教育局审查通过的招收计划、招收方案实行招收工作,不得展开任何形式的考试和测试,甄选时不准索要学生获取的奥数成绩、英语星级等各类学科竞赛、等级考试证书,索要各种特制的个人简历等材料。
(三)公办学校 就近入学 的规定(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户籍与房产证地完全一致,户主为学生本人或直系亲属, 当学生甄选人数不多达学校招生学额时,决定就近入学;当甄选人数多达学额时,实施区域范围内校际间统筹安排就读于学校。2.因 市政拆迁 户籍继续没迁出本区居住地的学生,凭拆迁证明在决定已完成第一项第(三)款中第1条规定情况入学后,参考上述操作者。
3.所持引进人才居住证(有效期1年及以上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的学生,按照居住证副联上标明的地址(且与房产证地址完全一致),在决定已完成第一项第(三)款中第2条规定情况入学后,参考上述操作者。4.本区配住廉租房的学生,凭户口簿和配住廉租房居住于协议等在决定已完成第一项第(三)款中第3条规定情况入学后,参考上述操作者。5.非本区户籍但所持房产证(产权人是父母或本人)的学生,在决定已完成第一项第(三)款中第4条规定情况入学后,参考上述操作者。
解释:户籍变动和房产变动累计日期为2013年3月31日。(四)九年一贯制小学毕业生 就近入学 的规定1.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降入原学校就读于六年级;若拒绝返户籍所在地就读于的学生,必需填上《返户籍地甄选申请表》,则按照第一项第(三)款有关 公办学校 就近入学 的规定 继续执行。2.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小学毕业生经与学校商定后可在原学校之后就读于初中;也可回户籍地就读于初中。
若拒绝自由选择转入公办初中就读于,则按照第一项第(三)款有关 公办学校 就近入学 的规定 继续执行。(五)持有人《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子女招收入学的规定1.入学条件凡需在本区拒绝接受义务教育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均需办理涉及居住于证件,其父母或父母一方需持有人1年及以上有效地的《上海市居住证》(以下全称《居住证》)及农民工证明(以1年及以上社会保险缴付记录不尽相同;暂未列为保险范围的外来务工人员,需在低收入所在地的街镇社区事务法院服务中心低收入服务窗口知会灵活性低收入注册,或街道、乡镇出示的专门从事1年及以上低收入证明)。在《居住证》、农民工证明续约有效期内(截至时间以4月30日计算出来,续约时间剩1年及以上),小学毕业后可之后申请人降入初中就读于;否则,视作仍然必须在沪就读于初中。
随着本市对外来人口管理制度的逐步完善,以及随迁子女入学制度的逐步规范,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拒绝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条件将调整。即:2014年,调整为持临时居住证2年和灵活性低收入注册剩1年;2015年,调整为持临时居住证3年和灵活性低收入注册剩2年;2016年后,调整为持临时居住证3年和灵活性低收入注册剩3年。2.申请人入学须要装载的证件(1)父母一方具备1年及以上有效地《居住证》、同居的必须申请人入学对象的《居住证》;(2)父母及学生本人的户籍证明;(3)父母一方在沪农民工证明;(4)预防接种卡;(5)住所证明(购得房产证或租房合约) 按上述拒绝获取材料,以住所证明的住址,按比较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其子女就读于学校。
(六)外籍学生 对口就近入学 的规定1.申请人入学须要装载的证件(1)具备出入境证明;(2)在闵行工作且有一年及以上居留权许可证清;(3)获取本区房产证明或租房合约(产权人是父母或本人);2.入学方法按上述拒绝获取材料,以房产证的地址,统筹安排到比较以备的具备招生外籍学生资质的学校。二、招收决定与流程(一)小学招收1.公办小学招收决定各公办小学根据教育局确认的招收范围(镇管学校由镇教委确认)和招收计划,拒绝接受适龄儿童甄选。
(1)1月初,各公办小学作好排摸生源情况工作。(2)4月25日,教育局在闵行教育信息网政务公开栏中发布各公办小学招收范围、招收计划、学校硬件配备与师资状况等信息。(3)5月12日前,各公办小学张贴招收通告,发布招收信息。
各小学依据本学区摸底情况严肃填上《告诉书》,并将新生的《告诉书》递送对口幼儿园、居委会和村委会,同时作好学校的宣传和新生入学的告诉工作。(4)5月18日、19日,各公办小学拒绝接受新生甄选。同时,各小学要作好合乎报名条件学生的信息采集工作。(5)6月8日、9日, 家访地段内并未甄选学生,作好补报名工作。
对没甄选的新生要展开家访,查明此生的下落,及时汇总该部分学生现在甄选的学校名称。(6)6月10日,将地段内的甄选信息名册表格(还包括电子稿)交区教育考试中心。(7)拒绝接受符合条件的按人户分离出来拒绝在居住地入学的人员子女的甄选工作明确拒绝按照《2013年闵行区实行本市户籍学生在居住地享用义务教育工作方案》继续执行。
5月18日下午、19日下午,学生到本区登录地点甄选;5月27日,教育局按居住地情况展开统筹安排;(8)8月15日前,各学校派发入学通知书。2.民办小学招收决定各民办小学根据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招收文件的拒绝,融合学校的招收情况明确提出招收方案(含有报名条件、招收入学的办法),于3月30日前交区教育局审查通过后实行。
(1)方案审批4月25日,教育局在闵行教育信息网政务公开栏中审批各民办小学招收方案和招收计划。(2)甄选工作2013年本区民办小学实施网上甄选办法。5月初,各民办小学通车学校网站拒绝接受学生甄选。
(3)招收入学甄选人数多达学校招收计划数时,民办小学对甄选学生展开电脑派位或会面。民办小学积极开展会面时间:5月18日、19日。(3)请示录取名单6月9日前,各民办小学要及时通报已入学新生家长到学校办理涉及等候申请;6月9日,本区范围民办小学招收入学完结;6月10日,各民办小学将入学结果请示区教育考试中心。
(二)初中招收1.公办初中招收决定根据 就近入学 原则,由区教育考试中心按教育局规定的各公办学校的招收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获取一个公办初中学校的学位。(1)4月25日,教育局在闵行教育信息网政务公开栏中发布各公办初中学校招收范围、招收计划、学校硬件配备与师资状况等信息;(2)5月8日,各小学到区教育考试中心发给六年级新生《入学告诉书》,5月9日发给每个小学毕业生,并于5月13日作好《入学告诉书》回执的缴纳工作;(3)7月10日,公办初中学校发给六年级新生档案材料;(4)7月14日,公办初中学校拒绝接受地段内学生预报到入学;(5)7月21日前,对接到材料而没等候的六年级新生要展开家访,查明原因和现拟就读于学校,并将此学生下落汇总后请示区教育考试中心;(6)8月15日前,公办初中学校根据区教育考试中心印发的六年级新生名单,收到月等候通知书(等候时间、新生报到须知等),决定好新生入学;2.民办初中学校招收决定各民办初中学校根据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招收文件的拒绝,融合学校的招收情况明确提出招收方案(含有报名条件、招收入学的办法),于3月30日前交区教育局审查通过后实行。
民办初中学校招收计划按请示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发布数据不尽相同(其中:九年一贯制民办初中学校发布的招收计划为审核证实的计划乘以本校升到计划后的数据)。(1)方案审批4月25日,教育局在闵行教育信息网政务公开栏中向社会集中于审批各民办初中学校招收方案和招收计划。(2)甄选工作2013年本区民办初中实施网上甄选办法。
5月初,通车网站拒绝接受学生甄选;(3)招收入学甄选人数多达学校招收计划数时,民办初中对甄选学生展开电脑派位或会面。民办初中积极开展会面时间:5月11日、12日(4)请示录取名单5月26日,民办初中学校已完成招收入学工作,入学结果报区教育考试中心。(5)几点规定若学生情况发生变化,退出在本区已入学的民办初中学校就读于而产生空额时(要有书面申请),空额数由民办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展开修编招收,空额录取名单和退出书面申请一起呈报区教育考试中心。
当学生被两所及以上民办初中学校入学时,需到区教育考试中心办理保有一所学校(退出其他入学学校)申请。学生被外区民办初中学校入学,同时又被本区民办初中学校入学时,学生必需做出自由选择要求到哪所学校去就读于,并到区教育考试中心办理涉及申请,不不作自由选择的学生按退出本区民办初中入学处置。
学生材料被外区民办初中学校调档,后果自负。3.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招收根据教育局有关文件拒绝在规定时间内已完成特色项目的申报、审查及审批工作。
(1)3月29日前,涉及学校将特长生招收方案报教育局审查;(2)4月15日,各涉及学校将教育局审查通过的招收方案对外发布;(3)4月15日至28日,区体育、艺术特长生招收甄选;(4)5月3日前,各涉及学校将体育、艺术特长生甄选信息上缴教育局审查;(5)5月10日前,各涉及学校通报审查通过的特长生现场测试;(6)5月18日、19日,招收特长生的学校对审查通过的报名者可展开特色项目展开测试,不得展开其他内容和书面形式的甄选测试;(7)5月22日前,特长生招收学校已完成招收,各涉及学校将入学学生的名单一式二份报局普教一科,由普教一科审查后统一报区教育考试中心。(三)关于公办学校区域范围内校际间统筹安排的方法由于个别地区学生人数比较集中于,辖区内学生人数相比之下远超过学校招收计划数,为保证全体学生入学和维持招收地段范围的比较平稳,白鱼根据当年招收工作摸底情况,对公办学校展开区域范围内校际间统筹安排招收工作。方法如下:(1)按照本细则第一项第(三)款中的招收规定,优先决定第一项第(三)款第1条时,如在已完成本条并另有招收计划时,决定第2条,第3条,第4条,第5条;(2)如在决定第(三)款第1条时,招收计划大于本条件中学生人数时,将使用电脑派位形式决定实际余额人数,招收计划用完后,对暂未派往学位的学生将使用统筹安排原则,决定至不断扩大的区域范围内的另一所学校;(3)如在决定第一项第(三)款第2条,第3条,第4条,第5条时,招收计划大于该条中学生人数时,决定方法同上所述。
解释:(1)在决定第(三)款第1条时,招收计划大于本条件中学生人数时,优先符合户籍迁出时间在入学当年4月1日前剩三年的对象。户籍迁出年满三年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此办法自本细则发布之日起两周后实行。(2)非本区户籍但所持房产证(产权人是父母或本人)的学生,产权房五年内无适龄儿童入学的,在决定已完成第一项第(三)款中第4条规定情况入学后,若学生甄选人数不多达学校招生学额时,决定就近入学;当甄选人数多达学额时,实施区域范围内校际间统筹安排就读于学校。
五年内有数适龄儿童入学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此办法限于于2012年5月21日起办出产证的对象。
(3)2013年须要专责操作者的区域学校分组情况:①小学部分:实验小学(春城校区)、闵教附校为一组明强小学各校区、明强二小、黎明小学、七宝实验小学、航华二小为一组。②初中部分:莘光学校、莘松中学、基地附中为一组明星学校、龙茗中学为一组七宝二中、七宝实中、航华中学、航华二中、七宝三中为一组颛桥中学、君莲学校、北桥中学为一组 三、招收工作的几点拒绝(一)各学校必需规范各自的招收不道德,严苛按照教育局发布命令给各学校的事业计划数招收,不得随便减扩班额、学额。若因类似情况确需对招收计划与学额展开调整,需事前向教育局明确提出书面申请人,经批准后方可实行。
(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需保证适龄儿童全部 免试就近入学 ,对未等候的新生(除返原籍外),小学与对口初中学校不应联合分担动员的责任。(三)各学校要强化依法清领讨观念,提升规范招收行为能力。对于公办学校无正当理由索要新生入学、民办学校举办入学考试和测试方式甄选入学学生、招生无档案材料学生、缴纳与入学挂勾的退款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学校,教育局将根据有关规定依法处理。(四)各学校通过网站 信息公开发表 专栏,及时发布招收的涉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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